一、基本安全规定
遵守规定:进入实验室必须学习并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并做好各类记录。
禁止事项:实验室内严禁吸烟、饮食、睡觉、嬉闹、穿拖鞋、使用明火电器和电暖气等取暖设备,禁止放置与实验室无关的物品;无关人员禁止入内。
了解风险:了解实验室潜在的风险和应急方式,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熟悉紧急情况下的逃离路线和紧急应对措施,清楚急救箱、灭火器材、紧急洗眼装置和冲淋器的位置。
物品摆放:实验室内各种物品应摆放整齐,保持整洁和地面干燥,及时清理废旧物品,保持消防通道通畅。
二、用电安全
电路要求:实验室电路容量、插座等应满足仪器设备的功率要求;大功率的用电设备需单独拉线。
电气操作:不得擅自拆、改电气线路、修理电器设备;不得乱拉、乱接电线等。禁止多个接线板串接供电,接线板不宜直接置于地面。
电器使用:使用电器设备时,应保持手部干燥。当手、脚或身体沾湿或站在潮湿的地板上时,切勿启动电源开关、触摸通电的电器设施。仪器设备不得开机过夜,如确有需要,必须采取预防措施。
触电处理:发生触电,应尽快让触电人员脱离电源,立即关闭电源或拔掉电源插头。若无法及时找到或断开电源,可用干燥的木棒、竹竿等绝缘物挑开电线;不得直接触碰带电物体和触电者的身体。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迅速将其移到通风干燥的地方仰卧,若触电者呼吸、心跳均停止,应在保持触电者气道通畅的基础上,立即交替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按压等急救措施,同时立即拨打“120”,尽快将触电者送往医院,途中继续进行心肺复苏术。
三、化学品安全
化学品管理:所有化学品和配制试剂都应贴有明显标签,杜绝标签缺失、标签信息不全等混乱现象。存放化学品的场所必须整洁、通风、隔热、安全、远离热源和火源。化学品应密封、分类、合理存放,切勿将不相容的、相互作用会发生剧烈反应的化学品混放。
领取与使用:实验室不得存放大量试剂,用多少领多少,严禁存放大量易燃易爆及强氧化剂。危险化学品实行“双人领取、双人运输、双人双锁保管、双人使用、双人记录”的“五双”制度,并切实做好相关记录。
个人防护:进行实验前应先阅读使用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或安全周知卡,了解化学品特性,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实验时严禁佩戴隐形眼镜,应佩戴防护眼镜,穿着适合的实验工作服、长衣长裤、袜子及采用其他防护措施。
化学品操作:严格按实验规程进行操作,在能达到实验目的的前提下,尽量少用,或用危险性低的物质代替危险性高的物质。保持工作环境通风良好。使用化学品时,不能直接接触化学品、品尝化学品味道、把鼻子凑到容器口嗅闻气味。禁止从校外带入来源不明的化学品在实验室使用;不准外借化学品,任何人不得将其带出实验室。
废液处理:废液应倒入专用的回收容器中,液面不得超过容器的2/3,并贴上化学废弃物专用标签,确保容器密闭、不破损、不泄露。化学废弃物收集时须避免产生剧烈反应;混合后会发生反应的废液,禁止存放在同一容器内。废液分类收集,及时送处,避免大量囤积;各类废弃物(含空瓶), 由实验中心报批后,由学校统一处置。
四、仪器设备安全
设备操作: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仪器设备,不熟悉的仪器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加热设备,必须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加热、产热仪器设备须放置在阻燃的、稳固的实验台上或地面上,不得在其周围堆放易燃易爆或杂物。禁止用电热设备烘烤溶剂、油品、塑料筐等易燃、可燃挥发物。若加热时会产生有毒有害气体,应放在通风柜中进行。应在断电的情况下,采取安全方式取放被加热的物品。实验室不允许使用明火电炉,如有特殊情况需使用的,须向学校实验实训中心申请。使用电热枪、电烙铁时,不可对着人体的任何部位;使用电吹风和电热枪时,不得阻塞或覆盖其出风口和入风口;用毕需立即拔除插头。
设备维护:经常检查长期通电作业的冰箱、烘箱等设备,及时清除隐患或报废到期设备。实验结束或离开实验室前,按规定采取结束或暂离实验措施,并关闭仪器设备、水、电、气和门窗等。
五、应急处理
火灾处理:扑救初期火灾时,应立即大声呼叫,组织人员选用合适的方法进行扑救;视火情拨打校保卫部电话或“119”报警求救。报警时应说清起火单位(含楼宇和房间号),起火物品,火势大小,有无易爆、易燃、有毒物品,是否有人被围困以及报警人的信息(姓名、单位、部门和电话)。
逃生方法:应保持镇静、明辨方向、迅速撤离,千万不要相互拥挤、乱冲乱窜,应尽量往楼层下面跑。为了防止火场浓烟呛入,可采用湿毛巾、口罩蒙鼻,匍匐撤离。禁止通过电梯逃生。如果楼梯已被烧断、通道被堵死时,可通过屋顶天台、阳台、落水管等逃生,或在固定的物体上(如窗框、水管等)栓绳子,然后手拉绳子缓缓而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