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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轻工大学土建学院教学科研仪器设备验收

       

武汉轻工大学土建学院教学科研仪器设备验收

及运行的管理规定

总则

1. 为规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验收和管理,根据《武汉轻工大学教学科研仪器设备验收流程》等有关规定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2. 教学与科研设备的验收质量遵循“谁申报、谁负责”原则,申报人是仪器设备的验收质量及运行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3. 实验室及管理人员对设备的验收提供协助、协调和组织。

细则

2.1到货与接收

1.仪器设备验收前准备

1)仪器设备到货后,实验室应安排或培训专职技术人员,熟悉厂商提供的技术资料;

2)对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应派专人按照所购仪器设备对环境条件的要求,做好试机条件的准备工作;

3)在搬运至实验室指定位置的过程中,相关人员要做好管理和监督工作,防止搬运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

2. 内外包装检查:包装是否完好,有无破损、变形、碰撞创伤、雨水浸湿 等损坏情况,包装箱上标志、名称、型号是否与采购的品牌相同。

3. 开箱检查

确认外包装没问题后再开箱。10万以上大型设备必须填写《武汉轻工大学设备开箱验收情况表》,同一天开箱的设备填写在一张表里。在开箱前必须先拍照以备存档。以下为检查备注清单:

    3.1查看设备的标识: 1)制造厂家; 2)产品名称; 3)产品型号或标记; 4)主要技术参数; 5)额定电压(V)、额定频率(HZ)、输入电流(A); 6)商品出厂日期和编号; 7)商标标注。

    3.2检查包装箱内应随带资料是否齐全:(1)产品合格证;(2)产品使用说明书;(3)装箱单;(4)保修卡; 5)其它有关技术资料

    3.3检查仪器设备和附件外表有无破损,必须做好现场记录,发现问题时, 应拍照保留证据。

如若无误,规范填写《武汉轻工大学设备开箱验收情况表》(1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必填),并写明验收时间、参加人员、设备名称、规格型号、随机文件材料及附件等。设备的相关资料和文件统一由实验室保管。

2.2、安装调试及验收

1. 验收原则

设备调试运行情况,遵循“谁申报、谁负责”的原则,实验室管理人员协助完成设备调试运行和人员培训。

2. 验收时间

设备至进入实验室1个月内必须完成设备验收流程,如果有特殊原因,在与实验室管理人员沟通后可以适当延长(寒、暑假期间可另行与实验室管理人员商议)。

3. 验收人员

110万元以下仪器设备可由设备申报人会同实验室管理人员验收;

210万元以上大型仪器设备需成立验收专家组,专家组由设备申报人牵头、同领域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专业技术2-3人及实验室管理人员组成。

4.验收方式

1)仪器设备验收原则上采用实际实验或测试的方式进行;

21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需由申报人拟定验收方案,明确设备的关键技术参数、性能指标及针对这些参数和指标的实验方案并推荐验收专家组成员。验收方案上报实验室并经过主管领导签字同意方可实施;

31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由申报人组织验收专家组按批准的方案开展验收工作,详细记录验收过程中设备运行情况及实验数据;

4)验收结束后,设备申报人需撰写验收报告,写清关键技术参数、性能指标的测试情况,并对设备是否能达到预定的技术参数和指标给出明确结论。1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的验收报告需验收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并报实验室核准后生效;

530万以上大型设备除按上述方式验收外,还需由申报人或实际使用人在验收后3个月内提供该设备运行情况报告。

2.3、后期运行、维护管理

后期设备的运行、管理全权由设备申报者负责,实验室管理人员协助管理。如涉及设备、维护保养工作,设备管理者(也即申报者)可报土建学院实验室,由实验室管理人员负责维修、维护。如有其他人员需要使用该设备,可向实验室管理人员申请,并填写《xx设备使用登记表》,并由实验室管理人员告知设备管理者。设备使用完毕后,设备使用申请者需填报设备使用情况表,并由管理者、申请者、实验室管理人员三方对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核查,以确认设备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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